通过这一措施,汉武帝能摆脱老资格权臣和德高望重的宗室长辈的钳制,朝纲独断,强化皇权专制。第三,通过建立中朝,削弱外庭公卿大夫的权力,强权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管理体制,摆脱丞相等外朝大臣的牵制。汉武帝是汉朝第七位皇帝,在他之前,如惠帝、文帝、景帝时期,有一个传统,即大多由跟随刘邦打天下的功臣来担任丞相,可是,这一传统到汉武帝统治时期已经不适应了。

其中一个原因是老臣们观念仍然停留在文景时期的“无为”策略上;另一个原因是老臣们倚老卖老,总是看不惯汉武帝的改革方略。所以,这便造成了丞相与汉武帝的诸多摩擦,造成了相权与皇权矛盾的激化。在武帝统治时期,当丞相是非常危险的,经常轻则被贬被撤职,重则被流放被处死,所以,当时武帝朝很多大臣都不愿意接任丞相之职,当心他们难保性命。

在汉武帝看来,丞相屡屡对他的政令不配合甚至极力反对,对此他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为了让自己的政令畅通无阻,他索性使出了一个新招,即另设了一个新的机构——“中朝”,让尚书台发挥重要作用。“中朝”是对应于“外朝”说的,其实也就是内朝,用以抑制外庭。中朝的人员由皇帝左右的亲信和宾客组成。这与外朝完全不一样,外朝由公卿大夫组成,而内朝是皇帝的亲信,是皇帝很容易指挥的人员。

汉武帝设立中朝有两个重要目的:一是强化皇权专制,削弱相权,在汉初,皇帝处理军国大事,经常有丞相参与商议,丞相甚至还拥有一定的参与议政决策的权力,而中朝建立之后,皇帝对于军国大事的决策就不必再与丞相商议了;二是利用中朝中的亲信、宾客来对付外朝的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等,内朝的官员资格浅、年轻,容易管理,汉武帝利用容易管理的官员去制约不那么听话的外朝官员,达到了强化皇权的目的。

汉武帝所建立的中朝,主要由三部分官员组成:一是尚书,即由皇帝身边掌管笔札的小官提拔起来的,后来,尚书的地位提高了,有了官署、官属和具体的职司;二是近臣,包括侍中、左曹、右曹、诸吏、散骑、常侍、给事中等,皇帝从他所亲信的九卿或其它官员、儒生中选拔他说信任的,给予他们以“侍中”“常侍”等名号,称为“加官”,这“加官”虽有衔无权,但因为有这头衔便能进出禁中,有资格参与机密大事的商议,所以,他们属于皇帝身边的人,有时皇帝会授予他们临时性权力,拿着旨意去批驳外朝大臣。

三是将军,包括大将军、骠骑将军、卫将军和前、后、左、右将军等,这些将军大都是皇帝的亲信,他们由皇帝任命而去指挥军队,而战事结束后,又把军权归还给皇帝。这些将军往往还有参与机密事商议的资格,以将军的身份进入决策圈。卫青等就是这样的将军。显然,中朝的设立使汉武帝实现了对于老资格朝臣特别是丞相的摆脱和控制,他利用中朝支配外朝,把丞相原来的权力收到了中朝,而中朝的官员一般是资历较浅、又是皇帝的亲信,他们便于皇帝的控制,所以,皇帝能直接支配中朝,不会出现决策分权的事。

不过,这也为汉代后期外戚和宦官把持中朝埋下了祸根。中朝的设立使皇权专制集权制得到大大的强化。第四,强化廷尉,实施监督密报措施,控制权臣,强化皇权专制。汉武帝时,廷尉属九卿之一,廷尉有三大职责和权力:一是执掌天下刑狱,每年全国断狱总数要汇总到廷尉,由廷尉全面掌控,郡国若有疑难案件,要报到廷尉,由廷尉作最终裁决,廷尉还有权派员到地方去处理重要案件;二是廷尉对于“三公”所提出的判决主张,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廷尉可以根据诏令去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王公大臣,这等于是掌握了生杀大权;三是掌握着礼仪﹑律令的修订权和解释权,这是很厉害的权力,可以充分利用律法武器,打击对手,为巩固皇权卖大力气。

张汤(剧照)汉武帝时,张汤就是一个非常严酷的廷尉,他先前只是长安狱吏,后来被提升为侍御史,在负责审理“三王谋反案”(即淮南王,平西王,江都王三个诸侯王谋反大案)时表现突出,张汤得到汉武帝的赏识,把提拔为太中大夫、廷尉,后来还升为御史大夫。张汤是汉武帝的一把行法“利剑”,利用律法武器,为汉武帝抑制权臣,惩罚王公贵族,打击封地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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