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其质量到某年某月即可能达不到原定标准的要求。尹女士的这盒药标注有效期至2019-06,说明可以用到2019年6月30日;若标注的是失效期至2019-06,则只能用到2019年5月31日。如果保存条件适宜的话,尹女士的这盒药在有效期内,这时是可以服用的。误区二:有的人认为过期不久的药只会在疗效上稍打折扣。

举例:张奶奶有经常备药的习惯。最近因感冒咳嗽,拿出家中备用的感冒颗粒,冲服前却发现过期一个多月了,但拆开看到颗粒外观很好,并未受潮,觉得丢了可惜,于是选择了继续服用。提示:药品的有效期是根据其效价和稳定性设定的保证质量仍能符合或高于国家法定标准的时间范围,所以不能说在标注有效期最后一天可用,过了一天就绝对立马不能用了,这是一个质变的过程,只能说效期较远的药在质量上更可靠。

当超出这个期限可能存在几种情况:①极少数稳定性高的药品可能药效基本不变;②大多数药品会随时间发生质量变化,有效含量降低伴随杂质含量升高,不仅疗效降低,有时甚至会产生毒性。过期药品除非经药检所检验确认质量尚符合规定,否则不建议再使用。因此张奶奶为节约而服用过期药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以免“省小失大”。误区三:药品只要在标注的有效期内,就能安全放心地使用。

举例:小欧同学因为用眼过度,经常感觉眼睛干涩。他拿起几个月前剩下的大半瓶眼药水,看了看有效期至2021年02月,便放心地用了起来。提示:药品有效期只有在两个前提条件下才有意义,一个是概念中提到的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另一个则是药品未开启。药品一旦开启,在保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使药品污染或变质而缩短药品“生命周期”。

除说明书另有规定外,一些无菌制剂,如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通常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对于固体口服制剂,拆零、分装后,贮存方面不及原包装,在特定的条件下,对有效期的规定为:从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或(药品有效期 – 重新包装日期)╳25%;两者以期限较短者为准。若药品出现变色、霉变、结块、浑浊等现象,即使效期较远,也不应再使用。

食品保质期是怎么算出来的?

嗯哼,这个可要问发兔喽相信大家平时在买东西的时候,都会注意食品的保质期,因为看到保质期后,人们才会大可放心的购买说到这,有些就会疑惑,食品上的保质期到底是怎么样算出来的?接下来就给大家说说其中的原因其实食品的保质期计算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技术保质期和市场保质期首先,技术保质期是参考企业的生产标准来算的,也就是说根据试验的结果来确定的,在产品研发阶段,将产品分别在常温、光照和加速三种不同环境下放置其中,常温是完全模拟实际储存情况,光照是看光的影响,加速是以1周代替实际1个月然后再分别取时间进度的25%、50%、75%、100%和110%的实验样品,来进行感官评定、理化和微生物检测比如保质期6个月的食品,在常温条件下,一般是一个半月到六个半月的时候取样品来评定,在加速条件,同样也是最后就是采用不同的感官进行评定,比如消费者喜好测试或者二三点法等。

然而市场保质期则是参考国家的相关标准,根据食品在市场上的铺货、物流等情况,然后再考虑同系列产品的保质期和消费者认知方面,来确定一个保质期。但是考虑到有些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比较缓慢,超市对上架商品的保质期要求和消费者看到保质期很短的产品,会犹豫购买等一些因素市场上的保质期时间一般比较长,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超过与国家的相关标准,要不然就算违规行为。

我们经常买的东西的保质期多久是由什么来定的?

我们日常所购买的食品绝大多数都有保质期,从数日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都有。我相信大部分消费者,都习惯在购买之前都要先看看物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之后再购买。对不对?那东西的保质期多久又由什么来定的呢?原来是有专门的设备(保质期试验箱)通过模拟市场销售环境和储存环境等进行加速试验(也就是破坏性实验)来检测产品的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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